一、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以培养综合交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与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
学校坐落于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泉城济南,在济南、威海两地办学,设立济南长清校区、无影山校区、东校区和威海校区4个校区,在临沂市和威海市设有独立法人研究院,在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建有山东交通学院海外分校“中俄交通教育学院”,在泰国孔敬省建立“山东交通-孔敬学院”。学校占地面积3200余亩,建筑面积93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3.5亿元。纸质藏书211万余册,电子期刊8.6万余种。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25000余人,研究生240余人,在册留学生3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0余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00余人,博士440余人,硕士980余人,研究生导师240余人。
学校以交通类专业为主,涵盖“工、管、理、经、文、艺、法”等7个学科门类,构建起交通建设类、综合运输类、载运工具设计制造类三大优势专业群;设有19个学院(部),开设61个本科专业和交通运输、机械2个工程硕士专业;具有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群)5个,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1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8门,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8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
学校拥有市厅级及以上研究平台31个,包括1个全国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1个工信部实验室(山东)、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海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院士工作站、1个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5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5个省行业重点实验室、7个地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高校“青创科技计划团队”。
建校64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山东,服务交通”的办学方针,秉承“明德至善格物致知”的校训,发扬“严尊勤全”的优良校风,弘扬“爱校 敬业 务实 创新”的交院人精神,以“培养交通事业有成长力、有国际视野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持续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行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和用人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5.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30以后出生),副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交通学院网站()和山东交通学院人力资源处()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报名材料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交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佐证材料: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身份证;
②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需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⑤招聘岗位中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交由应聘人员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委组织部门或总支(支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登记表》提供Word版;相关佐证材料提供PDF扫描件,打包压缩为zip或rar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格式命名。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一并打包压缩为zip或rar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应聘岗位对应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备注栏”)。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