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省属技师学院,始建于1965年,以培养预备技师、高级技工等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为主,隶属于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首批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世界技能大赛山东省集训基地、山东省十佳技工学校、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中央电视台《中国大能手》竞赛基地、中国鲁菜之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设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山东省首席技师工作站、山东省金蓝领培训中心等。
学院坐落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占地750亩,建筑面积23.19万平方米。拥有烹饪、西餐、数控加工、汽车维修、幼儿教育等现代化实训中心96个,各类教学和实训设备总价值1.1亿元,可满足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产品研发等需要,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目前学制教育在校生11000余人,每年面向社会培训鉴定7000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7人,其中中级岗位7人,初级岗位3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8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5.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鲁商集团网站人才招聘()和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及邮件同步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人事招聘系统”(http://39.104.22.138/qlzp/)报名应聘。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人事招聘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及时关注“人事招聘系统”,以免错过通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10月16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即为系统关闭的时间。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人事招聘系统”通知。
(2)报名材料审核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要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所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文件)并发送至邮箱,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联系方式”(如:教师1+张某某+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 +1886369XXXX),逾期未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未按要求发送的材料不予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人事招聘系统”通知。
材料原件应包括:
①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②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③本人身份证、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④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⑤附件1“其他条件要求”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
⑥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⑧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必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扫描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再提醒考生,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在学院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