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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7人)

2020-09-02 10:54:17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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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地处胶东半岛东部,是中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3月22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在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基础上设立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鲁政字〔2020〕48号)。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十三五”时期在技师学院基础上建立的第一所文化旅游类职业高等学校,被授予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旅游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山东省金蓝领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全域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工匠孵化基地、山东省文明单位和中国鲁菜学府等称号。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培养适应文化旅游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新时代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17个。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须为1979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为1974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辅导员、教师A7岗位应聘人员本科阶段毕业学校或者研究生阶段毕业学校须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7.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布。)

8.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测评员证书、参赛荣誉证书材料、执业医师等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9月1日(含)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选择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解约(解除合同)证明或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9日中午12时截止

2.报名方式:填写《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网上报名期间有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会在网上报名两天内通过邮件回复。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初审通过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1号楼图书馆3楼。

校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烟台清泉实业对面)。公交线路:乘62路公交车到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站点下车即到。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见附件2,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

(4)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往届(2018届、2019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已签署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须提供解约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或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已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或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由管档部门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处盖章。无业人员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由管档部门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处盖章。

(5)招聘岗位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名称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地市级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应聘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7)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或现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组织部门盖章;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8)招聘岗位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学生干部证明(附件5)(须任职期间所在学校研究生处、学生处、团委盖章,二级学院(系部)盖章无效)。

(9)校医岗位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其他岗位按要求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含)以上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证书及高等学校讲师(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高校不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由所在高校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文件。

(10)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要求考生的参赛项目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学院指定大类的参赛项目、参赛级别应为人社部、教育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发布的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大赛,省级一、二类职业技能大赛(人社部、教育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发布的国家级、省级大赛名称及工种详见附件6),名次须达到岗位要求的标准。资格审核须提供本人获奖名次的参赛结果通报、荣誉证书等材料。

(11)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中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将所补材料提交至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7号楼307房间。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考试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4.根据省、市关于防疫期间考试工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意以下要求:

(1)学院工作人员会与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电话联系,请考生主动报告8月4日以来个人及共同居住人的旅居史和身体状况,凡是此间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须主动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学院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条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

另外,考生应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7)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8)。考前14天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或考生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应及时主动向我院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学院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条件。如具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条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

(2)所有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主动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动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学院。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报名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报名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3)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学院施行封闭管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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