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0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公告(114人)

2020-08-20 08:30:33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现将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控制总量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64名(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2.幼儿教师(控制总量管理)50名(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

6.在编在岗(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应聘人员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对暂时无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建立容缺机制,即做出个人承诺后,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相应资格证书自聘用起1年内取得并提供即可。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4.尚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岗位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基层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双一流”学校毕业生岗位:“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条件的,均可以报名。“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详见附件6,“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主要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2019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已取得工作,缴纳保险的均不得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9:00—8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25日11:00—8月28日18︰00

应聘人员登录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8月25日11:00—8月28日18︰00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8月25日11:00—8月28日18︰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8月30日9:00—8月31日9:0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0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0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8月29日14︰30—17︰00到中海大厦1610房间(滨州渤海十八路667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岗位减少的计划增加到同一单位相同学科,若相同学科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调剂到同一单位报名人数和招考人数比例最高的学段学科。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Copyright©1999-201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