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全市合同制教师符合应聘条件的可以应聘,不受最低服务期限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9:00—8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18日11:00—8月20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市教育局()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代码代表的含义具体见《2020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8月18日11:00—8月2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8月18日11:00至8月2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8月18日11:00-8月2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教育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考试开始前3天登录东营市教育局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重要材料请妥善保管,如遗失后果自负)。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本人于2020年8月20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应统一为:“面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办理改报等事宜(改报范围仅限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东营市教育局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有人要应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