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不再单独通知。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或岗位相关知识。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结束后及时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包含试讲(分值为70分)和答辩(分值为30分)两个环节。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主管单位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山东省、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图书行政楼组织人事处705室。
邮编:250104
附件3:
山东职业学院
2020年8月5日
原标题:山东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008/9494618d-53f2-4a8d-8b5b-e716be68a2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