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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东营市东营区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简章(211人)

2020-07-31 19:41:22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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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网上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附件3)。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各学科均考一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2020年9月5日(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举行,将提前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在山东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事宜可联系东营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并转移至备用考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2.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上述人员自9月6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联系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办理考生退费手续。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东营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东营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东营的人员,应于8月15日前向东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5.因8月15日后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来东营的考生,可依据当地村居(社区)出具的情况说明,9月6日起3个工作日内联系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办理考生退费手续。

6.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见《2020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附件3)。

请报名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面试

招聘计划10人以下的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其中岗位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音乐、体育和幼儿园教师增加技能测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音乐、体育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试讲占面试成绩6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应不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复试,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复试程序等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合并招聘计划的岗位按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选岗,如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择岗顺序。放弃选岗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的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关于区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区编办发〔2018〕9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二)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附件1:2020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20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原标题:2020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yq.gov.cn/art/2020/7/31/art_44054_9523003.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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