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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简章(70人)

2020-07-27 17:03:41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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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是由原潍坊教育学院改建而成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3+2”对口贯通培养本科试点院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山东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全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和实行单独招生政策的高职院校,目前,学院有青州市南、北两个校区和潍坊校区,总占地面积1500余亩,有14个教学系(院、部),开设50个高职专业,教职工700余人,在校生17000余人。先后获得“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文明单位”、“潍坊市文明校园”、“全省高校思想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科教兴潍先进单位”、“潍坊市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根据学院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0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2020年共招聘工作人员70名,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六)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八)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1.通过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和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 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

1. 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9:00—8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5日11:00—8月8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下同),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8月5日11:00—8月8日11:00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8月5日11:00—8月8日16: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 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以及《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资格审查、面试时使用)。具体事宜通过报名系统和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签名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为研究生学历,同时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对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供毕业学校提供的专业方向证明、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

3.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

4.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需提供正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不能体现所要求的工作性质内容的需提供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5.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等)。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逾期未提交视为弃权。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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