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庆云县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 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2020 年 庆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01 名教师(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 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 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 35 周岁以下(1984 年 7 月 28 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 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之前取 得;须具有庆云户籍的岗位,要在 2020 年 7 月 28 日前落户。受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2020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18 年、2019 年未就业的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 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 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020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 2018 年、2019 年未就业的毕业生 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 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 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 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 2018 年、2019 年未落实工作单位 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限 2020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 2018 年、2019 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 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 2020 年普通高校毕业 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 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 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 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
5.已在庆云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 (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 社部规〔2019〕1 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 进行。
报名网址: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 9:00—7 月 31 日 16:00
查询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 11:00—8 月 1 日 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 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一经初审通过, 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 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 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 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 11:00—8 月 1 日 16:00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 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 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