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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36人)

2020-07-17 20:59:47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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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垦利区各中小学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文件规定,经垦利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对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事业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学历证书需要与学位证书相对应),所学专业须符合《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相关要求;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东营市合同制教师符合应聘条件的可以应聘,不受最低服务期限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9:00—7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8日11:00—7月31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网址)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8日11:00—7月31日16:00

区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再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8日11:00—8月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网址)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银行为建设银行,请应聘人员提前开通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以免影响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8月13日9:00—8月15日9:30登陆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东营市垦利区教育局509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网址)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须知》(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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