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与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同一时间进行。
1.笔试科目。中小学、职业学校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幼儿园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前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2.笔试时间:初定2020年8月6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复审所需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邮箱,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面试由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面试时间:初定2020年8月22日-8月23日(具体事宜详见通知单),通知单领取事宜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面试费70元。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应聘合并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岗位
报考莱芜职业中专岗位
监督电话:
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济南市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17日
原标题: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aiwu.gov.cn/art/2020/7/17/art_35290_4533042.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