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8月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方法和内容:
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为:①教育理论(占20%):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②学科专业知识(占80%):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普通高中及以上专业知识;报考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情况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招聘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少于3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即被取消资格。至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相关证件仍未提交或未提交齐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1.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需提交的材料:
(1)《东港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承诺书);报考语文学科的还须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除出具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6)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和内容:
总分为100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各学段现行相应专业学科教材。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在10分钟以内。每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报考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幼师专业的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占60%、试讲占40%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为:
(1)信息技术专业测试计算机疑难问题处理;
(2)音乐专业测试声乐、器乐(钢琴)、舞蹈;
(3)体育专业测试100米、跳远、篮球;
(4)美术专业测试美术字、素描;
(5)幼师专业测试声乐、器乐(电子钢琴)、舞蹈、绘画。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如报考岗位中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仍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一)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港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岗位,由区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其中幼儿教师纳入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东港教育系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东港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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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2020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5日
原标题:日照市东港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rizhao.gov.cn/art/2020/7/15/art_33298_9306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