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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聊城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62人)

2020-07-13 20:08:23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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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有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现将2020年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德行良好;

(六)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为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以及东昌府区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报考教师岗位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 9:00—7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5日12:00

报名网站: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人员在网上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网上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5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5日16: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2020年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0年7月30日8:00—7月31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四、考试内容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应聘岗位表(三)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应聘岗位表(一)、岗位表(二)、岗位表(四)的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分为教师、会计两类。

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2020年7月31日 下午 14:00—16:30。

4、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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