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学师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高中教育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3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确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9人(具体岗位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除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均须于2020年7月16日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未就业,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在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形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19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平原中英文实验高级中学网站(网址:),下载《2020年平原县面试前置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成本人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一并打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招聘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招聘报名(学科:xxx,姓名:xxx)。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不得兼报。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面向2020年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交《应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承诺书》。
(3)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教师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在任何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