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审查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当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现场资格审查前7天内在山东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 请应聘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应聘人员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 来鱼台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鱼台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鱼台的人员,应于7月17日前向鱼台县疾控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鱼台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或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用面试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三)考察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鱼台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不按时提交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毕业具备聘用资格时再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人才引进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其他
1、此次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示将在鱼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遵从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3、咨询电话:
办公电话 157265956**
张老师 152067532**
刘老师 183698990**
附件1.2020年鱼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优秀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4.2020年鱼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原标题:2020年鱼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tai.gov.cn/art/2020/7/5/art_37075_2577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