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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简章(20人)

2020-07-05 13:41:56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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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现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条件,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六)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9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市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1.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等环节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3.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参加2020年菏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

4.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5.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审查和缴费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统一笔试时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招聘单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报名、审查

1.现场报名、审查时间:2020年7月15日-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审查地点: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南校区(菏泽市长江路996号)。

3.现场报名、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贴本人照片的《2020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签字的《2020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④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本人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⑤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

⑥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上述材料中③④⑤⑥均须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①②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免冠照片4张(背面备注上报考学校+岗位+姓名)。

应聘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交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签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签字盖章已满6个月的辞职或解聘合同;其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等证件,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此部分考生须转移至隔离室,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报名)。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未排除新冠肺炎及身体不适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报名地点。

(二)现场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5日-7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现场审查或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批准取消、核减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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