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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德州临邑县招聘中小学(中职)教师简章(106人)

2020-07-01 16:26:40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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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知识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示。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养; 其他岗位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各招聘岗位分别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招聘计划数末位成绩相同者,采取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向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及时告知,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和考察及之后环节均暂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再进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的时间为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选岗

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体检、考察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 ,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具体单位见附件1)。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均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择岗顺序。申请暂缓体检者待考察、体检合格后,在剩余岗位中进行选择。工作单位一经选择,不再进行变更。对拒不服从选择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选岗结束后,合并岗位因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工作单位后,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人员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因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并按规定备案。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且按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做到“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3、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临邑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中职)教师岗位计划表.doc

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 7 月1 日

原标题:临邑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中职)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inyixian.gov.cn/n30164361/n30165152/n30295960/c56181662/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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