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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威海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人)

2020-06-30 17:59:43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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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初级岗位采取教育类统一笔试的形式进行,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威海技师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结束后,由威海技师学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试讲、试讲+专业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均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其中面试方式为试讲加专业测试的岗位,试讲和专业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威海技师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未经威海技技师学院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威海技师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相关要求,应聘人员需在两年内取得相应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荣成籍的应聘人员还将上报荣成市社会信用管理平台,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咨询威海技师学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9:00-11:30,14:00-16: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2.附件2:2020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威海技师学院

2020年6月30日

原标题:2020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rongcheng.gov.cn/art/2020/6/30/art_40961_2346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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