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副高级和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方式、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个人素养、团队精神、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进行等额递补。
2.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的空缺,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章丘市文博路2号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2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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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师范学院
2020年6月23日
原标题:齐鲁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高级、博士研究生岗位)
文章来源:http://www.qlnu.edu.cn/info/1052/65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