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是全国八所公办全日制政法院校之一,是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成员高校。肇始于1955年7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建立的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期间历经更名,于2005年2月开始筹建山东政法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设立山东政法学院。2011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城区中心地段,地处风景秀丽的五顶茂岭山麓,校园与茂岭山公园融为一体;毗邻济南CBD中央商务区及山东省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奥体中心等文体场所,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人文环境优势。
学校占地854亩,校舍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专科在校生共计13000余人。学校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全省社科理论界“百人工程”高层次人才4人次,“全省高校师德标兵”2人,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委员2人,山东省法学人才库成员40余名,山东省法律专家库6名,国际、国内仲裁机构的仲裁员18名。
学校法学教育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法学专业学科优势突出。经过60余年的办学积淀,学校现已经形成以法学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基本定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在省属高校中首个全部拥有法学学科“三重点”建设项目: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刑法学,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省级重点实验室证据鉴识实验室,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在法学一级学科10个二级学科中,除军事法学外的9个二级学科都形成了比较固定的研究团队。学报《政法论丛》是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是省属高校唯一进入CSSCI来源期刊的学报,是我校法学学科重要的支撑平台。
学校设有13个教学单位。专业设置涵盖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五大学科门类,以法学类专业为主,设有普通本、专科专业28个。其中,法学、监狱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等4个本科专业是山东省省级特色专业。法学专业被确立为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省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支持计划专业。学校在突出法学专业特色的基础上,强调其他专业与法结合,非法学专业均具有鲜明的融法特色,逐步构建起“法学类专业群为核心,经管类专业群和新闻传播类专业群为两翼,信息技术类专业群和外国语言类专业群为基础”的法为核心、分类建设、交叉融合、相互支撑、特色鲜明的“122”学科专业体系。学校有31门课程被评为省部级精品课程。
学校拥有完善的现代化教学基础设施和实践教学机构或设施,建有虚拟化数据中心,建设了数字校园一站式服务平台,教学、管理、服务全面实现网络化,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了全方位条件保障,建设成效位于全省高校前列。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4.2万册,电子图书7430GB,是山东省自动化建设先进图书馆。为加强实践教学,学校建有司法鉴定中心、网络技术教学实训中心、法学教学实训中心、监狱学教学实训中心、计算机教学实训中心、外语教学实训中心、经济管理教学实训中心、新闻传播教学实训中心、行政管理教学实训中心等校内实践教学机构或设施,其中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是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设有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证据鉴识实验室、司法研究院、司法会计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20多个省级和校级研究与社会服务机构。学校在全省法院、检察院、刑事执行机关等司法系统,律师事务所等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企业建设了200余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学校弘扬“博学笃行、刚健中正”的校训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实施“特色山政、文化山政、法治山政、智慧山政、开放山政、和谐山政”发展战略,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内涵发展为主线,着力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文化软实力等学校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全省一流、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政法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人,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事业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6.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山东政法学院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山东政法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个人简历(word版)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学校人事处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报名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政法学院官方网站人事处页面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等事项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资格以现场确认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发送报名电子邮件之后,学校不再回复邮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山东政法学院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通过山东政法学院官方网站内的人事处主页另行通知。具体路径为:“山东政法学院官方网站主页---校内网站---人事处---信息公告”,网址为:“;,请及时关注。逾期未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政法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还本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5)对中共党员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交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
(6)对主要学生干部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7)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应聘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