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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烟台芝罘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121人)

2020-05-20 13:34:31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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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报名入口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面向优秀毕业生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计121个,具体学科分布、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0年应届或2018年、2019年尚未就业往届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2.非“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年应届普通全日制硕士(含)以上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4.获得第五、六、七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应聘人员须为1984年5月28日(含)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8.无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和以专升本形式获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9.民办高校、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10.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取得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适当延长取得时间,延长时限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5月27日(含)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5月28日9:00-30日16:00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务必按时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时段报名和现场报名。

2.方式。填报《报名表》(见附件2)、《一览表》(见附件3),内容必须详实完整,将《报名表》、《一览表》、身份证、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证书和材料形成压缩文件,以“学段+应聘岗位+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为“学段+应聘岗位+姓名”,以其他形式材料报名无效。“应聘岗位”要按照附件1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注意明确报考学段。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

3.初步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后,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根据实际情况在芝罘区政府网站提前至少一周发布具体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4)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5)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证书。

(7)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

(8)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9)获得第五、六、七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提供获奖证书。

(10)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附件1“专业要求”中的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外事翻译部门,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1)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照片反面写姓名及应聘岗位)。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选、面试)、签约、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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