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组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山亭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96人。部分岗位对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专项招聘;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2016年招募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山亭区生源或在山亭区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在山亭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试前置的方式,按照网上报名、初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5月24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
2.方式
报名网址:山亭政府网()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勿着制式服装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5月24日17: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工作人员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于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网上资格初审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山亭区实验小学定向岗位小学语文教师C和小学语文教师D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分别将其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至本招聘单位小学语文教师A和小学语文教师B岗位。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4.网上查询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山亭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9人的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含)人的直接进行面试;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0人以上的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4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40(含)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教师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1-9人的岗位初试进入面试人员为前30人,招聘10人以上的岗位初试进入面试人员为前40人,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和总成绩,初试不收考务费。
初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及办法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在山亭政府网()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招聘1-9人的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招聘10以上的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40人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须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现场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查询并打印本人的学历、学位的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
(6)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上传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7)就业推荐表(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于2020年5月22日前取得;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证书延期发放的,以发证时间为准,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因新冠肺炎疫情上述证书在延期发放时间段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2020年山亭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其他”栏中如实填写,如: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在山亭政府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