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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潍坊经济开发区招聘教师简章(7人)

2020-04-27 11:46:57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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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2020年潍坊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初中教师7名(具体岗位和数量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①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详见附件1)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②国内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须同时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6.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岗位汇总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已在经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对隐瞒事实真相,档案中有违纪记录以及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招聘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三、笔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笔试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20年5月11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9:00- 5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11日11:00-5月 15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 ,下同),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后2小时内)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1.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5月11日11:00—5月15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2.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5月11日11:00-5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笔试考试前一周内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和《2020年潍坊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7室(潍坊市民主西街10066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三)现场资格复审

主要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逾期未取得报考要求相关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公布。

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均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笔试准考证1份;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时暂未取得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普通话等级证书或普通话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未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和人事代理部门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

对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

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应聘专业(岗位)。

2.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聘用计划经研究后,增加到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岗位)。报考取消或核减聘用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专业(岗位)。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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