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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青优计划”招聘公告(11人)

2020-03-26 16:27:44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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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的综合得分和考察、体检结果,校(院)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和保障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对符合政策规定人员提供补助15万元,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提供临时住房,并配套科研项目专项、学术导师制等政策。“青优计划”人才配偶愿意在山东就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通过公开招聘、特聘等方式予以聘用;在异地就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妥善解决或按照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发放一定年限生活补助。全面落实《关于实施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2号)规定的关于培养、使用、服务、待遇等各方面保障措施。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

手机:176****7058

E-mail: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3888号

邮编:25010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和《关于实施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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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汇总表.xlsx

2.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2020年3月26日

原标题: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2020年“青优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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