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0济宁微山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教师岗23人)

2020-03-13 09:17:25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引进集聚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推动微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发〔2020〕3号),决定面向社会优选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数量

(一)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济宁市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名。其他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报名截止日(3月30日)前出具《同意报名证明信》,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二)引进数量

按照专业人干专业事、专业事由专业人来干的要求,立足微山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为全县事业单位引进80名德才素质好、文化层次高、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

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凡与所报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3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25日11:00-3月31日16:00

报名网站: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3月3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3月31日16:00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进行补充。

3、打印表格。初审通过人员下载打印《2020年微山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资格审查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0年微山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6)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Copyright©1999-201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