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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教师岗30人)

2020-03-13 09:10:52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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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蓄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发〔2020〕3号),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20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计划(以下简称“优才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156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其他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报名截止日(3月30日)前出具《同意报名证明信》,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3)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凡与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名该学校、医院管理岗位。报名其他单位的,凡与该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2020年3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2020年3月31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外宣网()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个人近期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3月3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并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2020年3月3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3月31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同意报名证明信》,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对报名成功人员,单位应留存报名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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