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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优才计划”教师岗4人公告

2020-03-13 09:04:40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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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引才总量和编制限额内,引才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留用的,可以留用;未留用的,可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调剂安置,对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员,可纳入人才编制“蓄水池”,不受单位用编进人计划数额限制。

四、服务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在全市范围内优先予以调任。

(三)补助政策

科研院所引进人才,享受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强化新旧动能转换人才支撑的实施意见》(济发〔2018〕20号)规定的相关待遇,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市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 200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引才单位可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每人报销不超过1000元。

五、其他

1、此次“优才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附件5)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优才计划”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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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2日

原标题:2020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优才计划”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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