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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滨州市滨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职位表(10人)

2020-02-11 17:12:55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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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滨人社字[2020]3号)等文件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滨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18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八)定向招聘:

1、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附件1岗位表中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可应聘定向招聘岗位A03。

2、2015年及以前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定向招聘岗位A07。

3、从滨城区入伍的或滨城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应聘定向招聘岗位A05、A06。

以上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编制身份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九)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十一)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0年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8日9:00—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2月18日11:00—21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符合本公告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如果毕业证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要求一致就允许报考。如果毕业证上所列专业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有与“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的专业就允许报考。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禁止应聘人员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2月18日11:00—21日12︰00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2月18日11:00—2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请于2月20日17︰00前,将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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