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0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120人公告职位表(综合类)

2020-02-07 17:09:22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选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符合《济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19〕12号)规定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招聘的,在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档案考核赋分,按档案赋分实有分值与考试总成绩相加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合成计分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档案赋分高、笔试成绩高、42所“一流大学”98所“一流学科”全日制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学历层次高、毕业时间较晚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档案赋分项目:(1)加分项目,服役年限、奖励表彰、残疾等级(因战因公)、艰苦地区;(2)减分项目,警告、严重警告。赋分标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符合《济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19〕12号)规定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非定向岗位招聘的,在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进入考察范围,考察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依次按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济人社发〔2019〕12号文件规定的)、笔试成绩高、42所“一流大学”98所“一流学科”全日制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学历层次高、毕业时间较晚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

在递补考察体检人员和挑选确定岗位时,仍按上述办法执行。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

凡考生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库。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须签订在我县服务5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不办理辞职(解聘)、借调和调动手续。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1、因机构改革,如现报名单位发生变更、撤销、合并等情形,按改革流向的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2、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梁山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

附件:

1.2020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计划表.xls

2.

3.

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原标题:2020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

文章来源:

关注山东教师考试微信公众号sdjsks,及时获取山东教师招聘信息,更多信息请访问山东中公教师资格考试网

 
 
 
 
Copyright©1999-201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