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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青岛胶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2人)

2020-01-22 08:49:38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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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事业单位招聘】2020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0年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人(详见《2020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定向岗位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面向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须为胶州市辖区内连续任职满两届且在岗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经本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可报考我市“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

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须为在胶州市辖区乡镇(街道)所属单位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工作的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可以报考“面向长期在胶州辖区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定向岗位。

面向胶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须户籍在胶州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户籍在胶州市的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经胶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荐,可以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七)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2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7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胶州市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胶州市聘用制教师、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2月7日 9:00—2月11日16:00;

网上初审时间:2020年2月7日11:00—2月12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2月7日11:00—2月13日16:00。

具体办法: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简章职位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考公告、职位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招录职位和招考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2月7日9:00至2月1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平台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1)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2月7日11:00至2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0年2月1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2月11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确认。

(1)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应聘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0年2月13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①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③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3)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高层次人才岗位和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0年3月18日9:00至3月22日9: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阶段。

注:胶州市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胶州市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胶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采取组织推荐、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同步进行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当由本人填写《2020年胶州市面向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2020年胶州市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2020年胶州市面向胶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以下简称《推荐表》),经相应单位推荐审核并盖章,个人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后,于2020年2月7日14:00—2月11日12:00持《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到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西楼1317房间)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合格后,方可确认缴费、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组织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在2020年2月7日之前取得)。

3、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胶州政务网站人社局专页工作信息专栏()另行通知。

4、报考“胶州市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胶州市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胶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人员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以具体通知为准。

正式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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