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179号)精神,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4日举行。为做好我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0年1月9日9:00—12日17:00
2.网上审核:2020年1月9日9:00—13日17:00
3.网上缴费:2020年1月9日9:00—14日24: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2020年3月9日—14日
5.笔试考试:2020年3月14日
6.成绩公布查询:2020年4月16日
二、报考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江西省居住证,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者,可报名参加考试。户籍在江西省,目前在外省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不得在江西省报考。
2.江西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其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等)的人员需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方可报考。
3.江西省内2015年以前(含2015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
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期限内),可按照师范生首次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政策,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果所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江西省内2015年以后(不含2015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年限要求参照报考对象第2条规定。
4.江西省境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持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
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学历,或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或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报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时 间 类 别 |
2020年3月14日(星期六) | ||
上午 9:00-11:00 | 下午 13:00-15:00 | 下午 16:00-18:00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小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
中职实习指导 |
1.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
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 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具体科目代码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