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惠民县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惠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惠民县户籍;
2.持有惠民县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惠民县(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惠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四)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视障人员体格检查时,免测视力体检项目。听障人员体格检查时,免测听力检测项目。
三、认定机构
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惠民县经济开发区乐安三路288号(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股)
电话:0543-5331612,0543-5331601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网报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8:00—6月27日17:00。认定人员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证书获取方式请选择“邮寄”,并填写好相关收件信息。
(二)体格检查
教师资格申请人应于6月27日—7月6日(每天上午8:00—10:30),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自行下载打印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仅限幼儿园需在体检表右上角标注幼儿园及是否已婚)、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等相关证件材料,到惠民县人民医院北区(惠民县开发区孙武五路396号,二楼体检中心)或者惠民县妇幼保健院(惠民县文庙街8号)参加体检,其中惠民县妇幼保健院周日休息。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认定方式:已完成网上报名并体检合格的人员,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全部进行线上认定,全程网办。
申请人下载“来滨办”APP于7月5日09:00至7月11日17:00将所需材料按程序要求上传。(安卓系统用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苹果用户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来滨办”下载)详见附件3。来滨办技术指导电话:0543-3172277。惠民县教资认定指导QQ群(请务必加群):978829500。
(来滨办APP) 惠民县教资认定指导QQ群
线上审核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包括户口簿首页(显示户别、户主姓名、户号、住址信息页)、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或办理居住证时派出所开具的《信息登记回执》;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惠部队现役军人、武警提交军人证警官证等证件。
(3)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
(6)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视障或听障申请人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为方便广大申请人,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照片由审批局从网上申报系统里采集,免费打印,无需申请人邮寄。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证书将于7月30日前全部通过邮政EMS免费邮寄(请申请人将证书的收件人姓名、地址和电话等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填写清楚)。
邮寄的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交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疫情防控及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提前了解居住地和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认真执行滨州市委、区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各项防疫要求。
(二)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本认定公告,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按规定流程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见附件4)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未通过在线验证的申请人提前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四)根据国家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下载:
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6月10日
原标题:2022年惠民县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imin.gov.cn/art/2022/6/10/art_118127_10400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