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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第二次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考察体检相关要求的通知

2022-07-06 17:44:24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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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职业(技师)学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均已结束。现将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及考察体检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

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

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详见附件1。

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根据简章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现将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予以公告并进行考察,详见附件2。

三、考察

1、考察主要采取政审和查阅个人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请尽快落实个人档案现保管单位。请于7月7日(下午14:00-16:30)到学院组织人事处(图书信息楼1107室),领取调档函、政审函和政审表,并于2022年7月14日前将政审表与个人档案一并交至学院组织人事处,档案转递由管档单位密封后通过机要方式至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图书信息楼1107室)。

2、所有进入考察环节考生需持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开具的政审函到所在原工作(学习)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有关部门填写《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政审表》并加盖公章。

应届毕业的考生需由毕业院校的相关部门填写《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政审表》;

原来有工作单位的(指正式或临时单位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填写的《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政审表》;

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的考生需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政审表》。

3、未及时按要求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我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前,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最新防疫要求,如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联系组织人事处。考生经三码核验(“三码”:电子健康码(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信息))及身份证原件,正确佩戴口罩,由学院东门南入口测温处,经核验合格,方可进入。

进校考生均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六、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祁连山路2169号组织人事处(图书信息楼南楼1107室)

邮编:277800

电话:0632-8694952

附件1 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成绩汇总表.xlsx

附件2 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xlsx

2022年7月6日

附件【附件1 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成绩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2 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xlsx

原标题: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考察体检相关要求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sdzzvc.edu.cn/info/1038/167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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