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利津县高级中学引进人才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布:
工作要求:
1.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需在2022年7月9日前签订三方协议。联系人:韩长青,联系电话:0546-5620666。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三方协议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2.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为择业期(2020年、2021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需持调档函于2022年7月15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将毕业生档案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转递到利津县教育局。
3.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为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需于2022年7月9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将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转递到利津县高级中学南校区办公室(筑梦楼307房间)。
4.《2022年利津县高级中学引进人才考察表》(附件2,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内容须手写,不能有涂改,粘贴的照片要求为网上报名时同底版照片),由相关单位出具审查意见。原则上于2022年7月9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将考察表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转递到利津县高级中学南校区办公室(筑梦楼307房间)。
注: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因居住(学习)地点或户籍地疫情等复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第1、2、3、4条所述工作的,请及时向利津县高级中学人才招聘办公室说明情况,并作出个人承诺,除此类情况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生档案(含毕业生、学位证、考察表)转递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入围人员第一时间将邮政EMS邮寄单号及相关寄出的证明材料发ljgjzx@dy.shandong.cn,并联系利津县高级中学人才招聘办公室确认。
EMS学生档案专用通道转递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教育局102室(利津县凤凰大道58号)。
5.调档函事宜,请联系利津县高级中学人才招聘办公室。因疫情原因,原则上只提供电子版(盖章)的调档函,确需提供原件的,由人才招聘办公室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供。在取得调档函后,入围人员应立刻与档案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主动协调督促档案转递相关事宜,确保本人档案按要求送达。
6.考生因各类原因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请及时与利津县高级中学人才招聘办公室联系。
咨询电话:0546-5620666
利津县高级中学人才招聘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原标题:2022年利津县高级中学引进人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公布(第三批)
文章来源:http://www.lijin.gov.cn/art/2022/7/1/art_85345_103164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