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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考察、体检的通知

2022-06-17 09:36:25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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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相关规定

《公告》规定: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不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二、体检工作的组织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体检人员

根据《公告》要求,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本次组织的体检为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中的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统一组织(详见附件1)。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6月21日(下周二)上午7点前持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和体检费450元现金(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门集合。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

(四)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学校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5.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按照本地防疫工作要求,体检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检时出示。

三、考察工作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内容及形式由学校另行通知。

附件【附件1.首批考察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附件2:体检须知.docx

附件【附件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x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6月16日

原标题: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考察、体检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zbnc.edu.cn/info/1005/122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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