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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之教师权利

2022-11-09 17:37:36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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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权利在考试中多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以下为教师权利这一知识点的梳理:

1.教育教学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7条第1款规定: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这一权利在考试中多以例子反选的形式或判断题的形式出现。例如,某某老师由于教学理念和校长不一致,产生分歧和争执,校长一怒之下罚他停课一周进行反思,则是侵犯了老师的教育教学权;反之,如若老师根据班级实际情况打破了传统的讲授惯例,采用讨论式教学方法,这便符合法律赋予教师的教育教学权。

2.科学研究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7条第2款规定: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这一权利考试当中多以例子反选的形式或判断题形式出现。例如,某某老师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之后参加学术座谈会,校长以耽误教育为由禁止该老师参加座谈会,这便侵犯了该老师的科学研究权。

3.指导评价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7条第 3款规定: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这是教师所享有的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这一权利考试当中多以例子反选的形式或判断题的形式出现。例如,教师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这便符合法律赋予的指导评价权;反之,如某校以保护学生的隐私为由,规定教师不得在课堂上点评学生的作业则侵犯了教师的指导评价权。

4.获取报酬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7条第4款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这一权利考试当中多以例子反选的形式或判断题的形式出现。例如,某学校规定,教师因休产假不能工作,其工资由学校扣除用于其他代课老师的代课费用,这种做法便侵犯了老师的获取报酬的权利。

5.民主管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7条第5款规定: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这一权利考试当中多以例子反选的形式或判断题的形式出现。例如,某校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设置恋爱假、亲子假等,每月两次半天假,促使假期几乎覆盖全校教师,增强学校教师的幸福感,这体现出教师的民主管理权。

6.进修培训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7条第6款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这是教师享有的接受继续教育,不断获得充实和发展的基本权利。这一权利考试当中多以例子反选的形式或判断题的形式出现。例如,某某老师入职一年,向领导提出参加省里组织的教师学习活动,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但是校长认为该老师入职时间短,资历不够拒绝了该老师的请求,该校长的做法便侵犯了教师的进修培训权。

以上是对教师权利知识点的梳理,希望大家可以学以致用。

练习题

为促进教师的终身学习,某县教育行政部门为所有在岗教师提供了每年不低于72学时的培训机会,该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做法保障了教师的进修培训权。( )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师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教师权力包括:教育教学权、民主管理权、科学研究权、指导评价权、获取报酬权、进修培训权。进修培训权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这是教师享有的接受继续教育,不断获得充实和发展的基本权利。题干中,该县教育行政部门为在岗教师提供培训机会是保障了教师的进修培训权,是正确的做法。故本题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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