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2山东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

2022-01-19 15:25:43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为了大家能够更好的备考2022年山东教师招聘考试,山东中公教师招聘网小编特整理了山东教师招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资料,今天给大家带来:“2022山东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预祝大家考试成功!

教育学 | 心理学 | 教育心理 |职业道德 |学科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 |结构化 |说课 |试讲 |答辩

教育法律关系类型相关知识点属于教育法学的考点,对于教师招聘考试来说,也是重要备考点,但很多同学容易区分不清、记忆不牢,导致做题错误。在此,我们对其相关知识进行整理,希望对大家产生帮助。

一、考查方式:

从历年题目可以看出,这部分主要的考察主要是以单选题为主,多以例子反选的方式呈现,有时也会借助分类维度来进行考查。

二、考点内容:

为了更加方便同学们记忆和理解该部分知识点,我们特地整理如下表格。

三、小试牛刀

1.以主体的合法行为为基础,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手段的教育法律关系是( )。

A.隶属型教育法律关 B.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

C.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 D.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

1.【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关系。C选项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是按照调整性教育法律规范所设定的教育关系模式,主体的教育权利能够正常实现的教育法律关系。题干中,以主体合法行为为基础,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手段的是调整性的教育法律关系。因此,C选项正确。

A选项,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是以教育管理部门为核心,向外辐射,与其他主体之间形成的教育法律关系。这类教育法律关系具有纵向隶属的特征,是管理主体与管理对象之间的关系。

B选项,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是两个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教育关系主体之间产生的教育法律关系,通常视为教育民事法律关系。这类教育法律关系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一样,具有横向平等的特征。但又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而是有一些明显的教育特征。

D选项,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是在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不能正常实现的情况下,通过保护性教育法律规范,采取法律制裁手段而形成的教育法律关系。

ABD三项均与题意不符,故本题选择C选项。

2.在教师聘任法律关系中,受聘教师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是法律固定的,与之对应聘任者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也是固定的。根据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否完全特定化,这种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是( )。

A.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 B.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

C.绝对教育法律关系 D.相对教育法律关系

2.【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律关系的分类。根据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否完全特定化,教育法律关系可以分为绝对教育法律关系和相对教育法律关系。依据教育法律关系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教育法律关系可以分为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

选项A,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是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选项B,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是指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职权而直接要求他方当事人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选项C,绝对教育法律关系是存在特定的权利主体而不存在特定的义务主体的教育法律关系。这种教育法律关系是“以一个人对一切人”。

选项D,相对教育法律关系是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教育法律关系。它表现为“某个人对某个人”。

题干中,受聘教师和聘任者是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主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都是固定的,这种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是相对教育法律关系。A、B两项的分类不符合题干,C项不符合题意,均排除,故本题答案选D。

 
 
 
 
Copyright©1999-201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