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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3-24 14:52:14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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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2021年我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分两批次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批次及认定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往届毕业生。

网报时间:2021年3月23日8:00—4月1日17:00。

体检时间:2021年3月23日—4月8日。

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4月6日—4月9日。

(二)第二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往届毕业生。

网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8:00-6月29日17:00。

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将视疫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二、受理范围

按照属地受理的工作要求,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环翠区、高区、经区和临港区的中国公民,可在环翠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在环翠区、高区、经区和临港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机构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且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在环翠区、高区、经区和临港区的,由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认定。

四、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的任教学科一致。

五、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网报时间

2021年3月23日8:00—4月1日17:00。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3.有关要求

申请人务必对照本批次认定范围和申请条件进行申报,在国家统一的认定系统和规定的认定计划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和提交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将无法予以受理。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

2021年3月23日—4月8日(非法定节假日上午)。

2.有关要求

网上申报成功后,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表格,并粘贴与网上申请上传相片同底版的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规证件照片,注明申请资格种类)等相关证件材料,到威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所指定医院(附件2)进行体格检查。

(三)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4月6日—4月9日。

2.现场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教体窗口(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电话:5311256.

3.现场审核所需提交材料:见附件3。

4.有关要求。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书(见附件4)、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代为办理。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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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 202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附件2 2021年威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doc

附件3 现场审核所需提交材料.doc

附件4 委托书样本.doc

原标题:2021年环翠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nzIJk6bfC7TlDmTc59s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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