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师资格认定中,很多同学有这种焦虑:普通话证书丢了在哪里补办?如何补办?普通话证书是教师资格认定必备的材料之一,针对大家的困惑,下面跟随山东中公教师资格考试网小编来了解下。
普通话证书丢了在哪里补办?如何补办?
在山东省教育厅官方回复中,找到普通话补办流程:
一、补办范围
1.2011年1月1日以后,在我省各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参加测试,并可以通过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d.cltt.org/Web/Login/PSCP01001.aspx)在线查询测试信息的人员,如遗失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以补办。
2.2010年12月31日前参加测试的人员,不能开具证明和补办证书。
二、补办程序及所需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补办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到原测试机构(成绩查询结果中显示为“测试站点”)提交材料,等待测试机构统一补办;
2.到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直接补办。
两种方式均须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2)打印的成绩查询结果(登录上述成绩查询系统,从成绩查询栏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到达成绩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即可)。
三、补办时间
1.采取第1种补办方式的人员,测试实施机构于每月25日至月底将成绩查询结果打印版及《登记表》原件统一寄至省测试中心进行补办。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省测试中心自收到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将证书寄至测试机构,补证人员回测试机构领取。
2.采取第2种补办方式的人员,凡具备补办条件,并完成办理程序,经审核无误,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于当天内为其补办。办理时间为每周一下午、周三全天及周五上午,上午办理时间为9:00-11:30,下午办理时间为1:3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省测试中心补办地点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南楼1058室
以上内容来自: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回复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之前,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发生过变化怎么办?
(1)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后发生变化的:
此类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无法匹配到考试合格信息,请您在认定过程中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类型进行认定报名。在现场确认时携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身份证件原件、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2)无法核验变更前所获得的学历信息的:
无法核验变更前所获得的学历信息的,核验学历信息时核验类型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并按步骤完成提交。提交完成后,核验结论为“待核验”。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如果认定机构有其他要求的,按认定机构的要求办理。
(3)无法核验变更前所获得的普通话信息的:
无法核验变更前所获得的普通话信息的,核验普通话信息时核验类型选择“录入证书”,并按步骤完成提交;提交完成后,核验结论为“待核验”。申请人需要在现场确认时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如果认定机构有其他要求的,按认定机构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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