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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第二次招聘备案制现场资格复审通知

2020-01-04 14:17:47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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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枣庄职业(技师)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安排,网络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做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初审通过人员

二、复审时间

2020年1月5日上午8:00-11:40下午14:00—17:00

三、复审地点

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图书信息楼南楼一楼学术报告厅(山东省枣庄市祁连山路2169号)

四、复审材料

1.经本人签名的《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审核现场需登录学信网、学位网即时查询学历、学位真伪,请应聘人员提前做好查询准备。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5);

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信息登记表照片一致);

7.有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8.报考要求是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还应同时提交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9.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10.退伍证(以大学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供)。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学院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五、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进行现场复审的,视为弃权。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不可参加笔试。

2020年1月4日

原标题:枣庄职业(技师)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工作的通知

原链接:?id=1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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