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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第二次招聘备案制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有关通知

2020-01-16 11:25:49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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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枣庄职业(技师)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对考生面试资格进行现场确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

2020年1月20日上午9:00-11:00

二、资格确认地点

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祁连山路2169号)图书信息楼南楼1107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不得委托他人。考生请准备好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与应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原件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证件及材料:

1.经本人签名的《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学位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页;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5);

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信息登记表照片一致);

7.有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8.报考要求是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还应同时提交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3);

9.报考具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提供三年正式的劳动合同和三年社保缴纳证明也可以);

10.退伍证(以大学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供)。

11.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所需材料,如在复审环节已提供,可现场查找确认。

四、现场缴费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五、发放面试通知单

资格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现场缴费并发放面试通知单,逾期不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弃权,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20年1月15日

原标题:关于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源链接:?id=10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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