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济人社字〔2019〕26号)等文件精神,微山县第三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见习基地拟招募部分青年见习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毕业生资格条件
1.2018年、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济宁户籍(生源)高校毕业生。
2.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3.能严格遵守见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
4.符合见习岗位条件要求。
二、报名程序
1.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且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贴1寸免冠彩照的《微山县青年见习报名申请表》2份(现场填写)、自我推荐书(手写)1份等材料,于2020年6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微山县夏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微山县城后路住建局西约50米路北)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孙老师
2.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考试的方式择优确定人选,考试内容和方式根据见习岗位需要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优先接收精准扶贫户毕业生。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招募的岗位人数和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见习人员名单。
4.见习基地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见习人员到需求校区、幼儿园进行见习,并签订《微山县青年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见习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执一份,由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鉴证。
三、见习岗位及学历专业要求
注:根据《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青年见习计划招募,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辅助性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四、待遇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月发给见习人员不低于1.2倍上一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当地上一年度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目前济宁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730/月,1730×1.2=2076)的生活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月不低于15元)。
见习期间,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见习单位同意并报人社部门核准后,中止见习协议,不再享受见习人员待遇。
五、有关说明
1.见习单位对见习期满的人员进行见习期满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人员的依据之一,考核材料装入本人档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见习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
2.高校毕业生只能见习一次,不得重复见习。
3.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考试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2020年6月17日
原标题:微山县第三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见习基地招募见习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tU_5he0iN1CVlRsxzno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