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鲁教师发﹝2019﹞1号)、《关于印发<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烟教发〔2020〕19号)等规定,现将2020年烟台市省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竞聘人数
具体竞聘岗位、竞聘人数见附件1。
二、竞聘范围
与烟台市教育局签订培养协议的2020届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其中通过“硕师计划”已经签约的毕业生不参加本次竞岗选聘;不形成竞争的芝罘区政治学科和莱山区小学教育(数学)学科,以考察面谈形式面试,不参加试讲。
2020年度被高校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参加本次竞岗选聘。
三、报到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2020年6月20日7:30报到,8:00前未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报到地点。烟台二中莱山校区科技实验楼候考室(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5号,乘坐1、5、7、18、23、33、50、52、62、73、317、高铁巴士1号线在“迟家·市总工会”站点下车,北行50米至红绿灯处,沿新星北街东行300米即到;或乘坐10、17、59、61路在“莱山区政府”站点下车,南行300米至新星北街路口西行400米即到)。
四、考试选聘
1.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考生备课30分钟,试讲15分钟,使用烟台市现行初中、小学教材。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岗位选聘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对成绩相同人员进行排序。
2.宣讲。进行志愿填报前,各区市开展宣讲工作,有补充协议的,提前告知。
3.志愿填报。根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计划填报选岗志愿,每人限报三个志愿;放弃志愿填报和志愿录取环节的,直接进入选岗环节。
4.志愿录取。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填报志愿情况进行三轮录取。第一轮录取考生第一志愿,全部人员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录取成功的人员进入签订协议环节,剩余人员进入第二轮录取;第二轮录取考生第二志愿,全部人员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录取成功的人员进入签订协议环节,剩余人员进入第三轮录取;第三轮录取考生第三志愿,全部人员第三志愿录取结束后,录取成功的人员进入签订协议环节,剩余人员进入选岗环节,市教育局汇总剩余岗位计划供考生选岗使用。
5.选岗。以学科岗位为单位,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每名选岗人员只有一次选岗机会。
6.签订协议。志愿录取和选岗结束后,录取成功的和选定岗位的考生同区市签订就业协议。志愿录取成功后放弃的、选岗过程中放弃的和选定岗位后放弃的,均视为违约,按《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省公费师范生签署的协议书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
五、考察和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并进入考察、体检阶段。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按照烟教发〔2020〕19号和各区市有关规定开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
六、公示聘用
考生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各区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中应注明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违约处理。
七、其他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到时需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安全承诺书(附件2),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口罩,来烟14天前有省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7日内省内核酸检测报告。
本次竞岗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附件:
烟台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
原标题:2020年烟台市省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jyj.yantai.gov.cn/art/2020/6/12/art_17078_2744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