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公告》相关精神,自2020年5月10日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因丢失毕业证书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办理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明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本人向毕业学校提出办理《学历证明》申请;
2.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提供学生入学信息注册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信息验印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留存的毕业生及毕业证书信息数据库填写《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认证)书》;
4.若申领人为第二次开具,须在设区市级发行的报纸上发布挂失声明,并向就读学校供书面说明(包括证件失原因、补办证件用途及承诺,学校需向市职业教育与民继教育科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开具学历证明每人不超过2次;
5.本人持身份证和2、3、4三条所列材料,到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职业教育与民继教育科(330房间)办理相关手续,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博大道888号;
6.办理时间为每周五上午9:00--11:00(非工作日除外)。
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4月28日
原标题: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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