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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情况发布会实录

2015-11-12 15:29:08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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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情况发布会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按照“试点先行、平稳过渡、全面推进”的思路,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我省大力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效。今天,我们邀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伯平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许明道先生,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关延平先生,介绍我省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情况。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李伯平副厅长介绍我省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情况。
 

  李伯平: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欢迎各位新闻界朋友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大家通报我省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情况。下面,我给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李伯平:

  一、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教师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事关教师的任用、考核、薪酬及职业发展等方方面面,事关教师队伍的规模、结构和素质,对于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抢占新一轮人才竞争的制高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人才强省的迫切需要。十八届五中全会深刻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动力,确立了创新在发展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人才是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谁拥有一流的创新人才,谁就拥有了创新的优势和主导权。大力推进创新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关键在人才,希望在人才。教师既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培养各类人才的重要力量。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一方面有利于发挥职称制度对人才评价机制的引领作用,打造人才政策“洼地”,加快引进一批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人才,为我省教育在未来的人才竞争中赢得先机,争得主动,抢占人才竞争的制高点。另一方面,有利于学校构建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公认、公信为标准的教师评价新机制,限度地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人力资源的培养规模和质量,加快人才强省建设步伐。
 

  (二)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激发教育发展活力的关键因素。职称制度是最基本的教师评价。学校职称制度设计不合理、评价方法不科学将直接导致人才遴选方面的“逆向淘汰”, 不利于引进高水平人才,不利于有理想、有追求、潜心治学的人才脱颖而出,也难以杜绝平庸甚至投机钻营者混迹其中。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了教师评价机制,创新了激励机制,打通了教师的职业上升通道,全面落实了学校的用人自主权,并为加强和深化学校的岗位管理、流动体制和收入分配等领域改革创造了条件。因此,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深化学校人事制度的重要方面,有利于进一步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我们将以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契机,全面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学校健康发展内生动力,激发学校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为学校健康发展提供新动力、新动能。

  (三)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简政放权,进一步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政府管得过多,直接干预学校的教师评价活动,不仅影响学校用人自主权的发挥,还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对政府职称管理部门来说,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特别是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是动自己“奶酪”的自我革命,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是释放改革红利、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一招。我们将坚持“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正确处理管理部门与学校的关系,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逐步把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加强教育事业人事制度的顶层设计,改善职称评审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大力引导学校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科学分配岗位资源,积极推进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评价,提升学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能力,推动学校逐步建立用人自主评价、分类管理和按岗聘用的运用新机制。
 

  二、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在充分试点、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采取“试点先行、分类推进、择机推广”方法,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和用人自主权,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一)率先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职称制度的激励作用

  2009年,经人社部、教育部同意,我省在潍坊市率先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后,于2012年12月,率先在全国实施了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比国家提前了三年。今年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9月7日,人社部、教育部召开会议进行改革工作部署,我省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介绍了经验做法。截至2014年底,我省已圆满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各项改革任务,实现了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统一后的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职务名称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高级职务名称为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二是完善评价标准。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长远发展,修改完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充分体现了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创新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同行专家评议制度,完善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改进评价方式方法,关注育人,注重教学,鼓励教研,综合评价,继续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多种评价方式。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增强职称工作透明度。
 

  四是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评聘工作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核准公布、按岗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鼓励中小学教师跨校评聘。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全省818503名中小学教师实现了职称的平稳过渡,其中146人获得正高级教师职称,110645人获得高级教师职称,353081人获得中级教师职称,354239人获得初级教师职称。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增加了竞争聘用环节,特别是设立正高级教师职称,改变了在中小学老师职业发展上“小学教师不如中学教师、中学教师不如大学教师”的传统观念,受到了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普遍欢迎,吸引了更多的高层次人才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2013年至今,全省中小学新引进的教师中,硕士研究生达8663人、博士研究生达6人,引进教师的层次和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二)率先开展中职、技工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提升职业教育教师发展空间

  我省是制造业大省,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至关重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2015年2月,我省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率先在全国开展了深化中职和技工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青岛、潍坊、德州3市的中职、技工学校和8所省属技师学院设置正高级职称。这次改革的目的在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培养造就一大批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和数以百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提供坚实基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增设正高级职称,打通职业院校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教师是根本。这次改革试点,我们增设了正高级教师职务级别。改革后的技工学校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副高级职务和正高级职务。开展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试点,进一步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打通了从事职业教师的成长发展通道,提升了教师职业发展空间,激发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培养一支高技能人才队伍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是完善职称评审标准。中职、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是中职、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我们研究制定了正高级教师职务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为中职、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新标准把教学实践、技能水平、技术研发成果作为教师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注重考查教师的现代工艺理论与技术,从教学、实践、科研和资历等方方面面,评价教师的师德、技能、教学和业绩,有效克服了职称评审简单量化、过于强调论文和科研成果等问题,使职称评审更科学、更合理,更加贴近中职、技工学校教学、科研实际,促进了人才脱颖而出。

  三是认真做好正高级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增设正高级教师职称,是这次中职、技工学校教师职称改革的重大突破。我们按照规定的评审办法,严格执行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切实把那些长期在一线任教、业绩突出、广大师生公认的教师选拔到正高级岗位上来。认真实施聘期管理,实行中职、技工学校正高级教师人岗合一、岗随人走、人走岗走。打破教师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引导正高级教师在中职、技工学校中的合理流动,发挥市场在高层次教师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率先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全面释放高校发展活力

  高校是我国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聚集地,又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我省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推进、择机推广”原则,先后选择具有学科代表性、特殊性和综合性的山东农业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8所高校,率先在全国开展了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把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高校,高校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政府组织的职称评审。在8所高校成功试点的基础上,4月份我省首先在民办高校推开试点经验,之后先后6次征求41所省属本科高校意见,分两片征求17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市属高职院校的意见,与省、市教育部门反复沟通协商,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9月正式印发实施,标志着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启动,高校开始自主评价、按岗聘用各类人员,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得到初步建立。
 

  改革后,高校自主开展因事设岗、自主确定任职条件、自主设定竞聘程序、自主实行业内评价、自主加强聘用管理,全面落实了高校用人自主权,加快构建起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高校重点在5个方面进行自主评价和管理:
 

  一是自主开展因事设岗。岗位设置是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这次高校职称制度改革的前提。职称评审权下放后,高校可以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自主开展因事设岗,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并在核定的岗位内,开展职务评聘工作。同时,实行评、聘合一,结合岗位情况开展评聘工作,统筹合理使用岗位资源,进一步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凝聚人才为学校发展服务。
 

  二是自主确定任职条件。高校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参照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自主制定岗位任职条件。重点从三个方面确定任职条件:一是坚持科学导向。克服原来职称评审中简单凭论文、课题进行评价的倾向,弱化资历年限,强化业绩导向,加大工作实绩的权重,形成正确的激励评价导向。二是提高针对性。针对高校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考虑教学的中心地位,注重教学成果的实践应用和成果的转化推广,不断提高广大教师教学、科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三是注重前瞻性。既立足现实情况,保持教师队伍基本稳定,又注重高校长远发展,统筹考虑高校学科专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需求,统筹考虑岗位任职条件和学校发展战略。
 

  三是自主设定竞聘程序。岗位空缺时,根据岗位性质、任职条件和师资情况,高校自主确定内部竞聘上岗,也可以自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聘时,高校可以结合单位实际,自主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自主设定竞聘程序,并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竞聘工作。同时,做好竞聘人员公示工作,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妥善处理自主评价、按岗聘用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
 

  四是自主实行业内评价。竞聘上岗过程中的业内评价,由高校成立评价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竞聘人员的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进行评价,提出拟聘推荐人选。评价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实行专家责任制,组成人员由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为高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提供有关服务。
 

  五是自主加强聘用管理。高校组织竞聘后,可以自主确定岗位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高校可以根据岗位的工作需要、专业特点,合理确定具体聘期,按有关规定与竞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职称评聘权下放给高校取得了显著成效,提升了学校办学能力,吸引了大批高层次人才,选拔了一批青年人才。作为批改革试点的高校,山东农业大学建立起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优化分配激励机制,调动了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试点以来新增两院院士3人,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30多人;建成了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学科平台,学校年科研到位经费超过2亿元,其中项目经费过1亿元,教师队伍的教学水平、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高。山东财经大学制定政策鼓励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向40岁以下青年教师适当倾斜,单独推荐、单独评聘,有多名40岁以下年轻教师被聘为教授,最年轻的34岁。
 

  三、下步重点工作安排

  从总体上看,我省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起步比较早、基础打得比较牢、工作做得比较实,走在了全国前列,为开展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涉及体制机制转换和利益调整,政策性强,牵动面广,是一项细致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进过程中还面临诸多难题。下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边推进、边完善、边解决的工作思路,科学组织,统筹兼顾,扎实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一)健全统一、规范的职称评审、监管政策制度。及时跟进研究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动向,结合我省实际,做好后续政策研究。修订统一、规范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条件、评审办法、高评委组织办法、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一系列职称配套政策,研究解决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省政策的统一性。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职称评审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印发各个学校,使各学校明晓评聘界限、依规评聘,并严格限制监管者的监管自由裁量权。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职称制度改革后,我们将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事中、事后监管上,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全面复核高校的职称工作,对复核中发现问题的,责令及时予以处理,并对标准不严格、程序不规范,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或复核中发现严重问题的,给予警告,责成学校立即予以纠正;对违纪违规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大力推广智能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快部门之间、部门与学校之间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现象。全面推行阳光监管,建立教师职称评审公示制度,完善公众举报受理系统,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引导教师参与监督,加快形成监管合力。
 

  (三)全面搞活用人机制。用人机制不活是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也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我们将充分发挥职称制度改革在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同步加强和深化学校的岗位管理、流动体制和收入分配等领域改革,进一步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推动学校人事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全面释放学校的发展活力。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扎实做好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有关部门、各学校的支持和配合,离不开广大新闻界朋友的关心和帮助。长期以来,各位新闻界的朋友给予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大量的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希望新闻界朋友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共同推动我省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今天发布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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