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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19名)

2025-06-04 16:40:52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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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公告及时知

一、学校简介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黄河入海口、国家重要石油工业基地——山东省东营市。

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5520.56万元,图书馆藏书总量107.58万册,电子图书45万余种、电子期刊25万种。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博士189人、高级职称人员221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加拿大工程院院士、国家杰青、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20余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开设39个本科专业,现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1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全省思政“金课”1门,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优秀共享课程3门,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上线课程15门,形成了以石油、化工、机械等工科为主,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

学校建有山东省绿色电氢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绿色制造与智能控制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等9个省级科研平台,及稀土催化材料山东省高等学校未来产业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高校碳中和绿色能源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油气地质-工程一体化东营市工程研究中心等23个厅局级科研平台;建有碳中和现代产业学院、绿色低碳能源产业学院、智慧石化孪生技术产业学院、能源化工数智管理产业学院、石油装备智能制造特色学院等5个省级示范性特色学院。建有石油装备、能源科学等各类实验室、实训室227个,其中法学专业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化工工程技术综合实训中心入选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入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4.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以后出生);

5.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和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6日9:00至2025年6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6月6日11:00至2025年6月16日16:00

登录招聘系统,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2025年6月1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合成一个PDF,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在同一A4纸)。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非2025届毕业生,又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交人才服务中心档案保管证明,盖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专用章,对出具档案保管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可在考察前提供。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外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附件2),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前提供(具体要求见附件2)。

(6)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2025年由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

(7)招聘岗位要求为主要学生干部的,须提交本科或研究生期间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等职务。

(8)有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6月6日11:00至2025年6月16日16:00。

学校根据发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5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均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通过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以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时事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讲话精神和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的政策、理论、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通过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中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后,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备案,不再退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现场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聘用人员的参考。

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缴费等工作安排,通过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和50%。

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通过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相关工作安排,通过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备案,对反应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相关待遇根据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46-7396328

监督电话:0546-739605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证明材料模板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招聘系统操作流程及要求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2025年6月4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证明材料模板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招聘系统操作流程及要求

原标题: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506/71e984c9-5bfe-47b8-a734-2d3f776a1dc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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