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24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资格复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为保证新招聘工作人员基本素质,2024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如下:中小学教师岗位为50分;幼儿园教师岗位、幼儿园综合类岗位、幼儿园医疗类岗位为40分。
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2024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安排
(一)时间:2024年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地点:济南市钢城区教体局南院平房(由钢城区教体局东门进入)
(三)提交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笔试准考证;
3.《2024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2024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承诺书》;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卫生保健岗位的需提供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并提交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6.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7.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并提交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承诺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
9.退役军人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10.应聘限钢城区户籍岗位的考生须出具钢城区户籍(须在2024年5月15日前取得)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其余材料提供原件。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清晰,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3.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填写放弃声明(见附件2)。
4.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因弃权和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5.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报名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
6.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将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咨询电话:0531-75875721(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附件:1.2024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资格复审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模板)
附件详见:http://www.gangcheng.gov.cn/art/2024/5/31/art_34240_4797653.html
济南市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31日
原标题:2024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资格复审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ngcheng.gov.cn/art/2024/5/31/art_34240_47976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