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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按学科分类命题,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普通高中及以上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等;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等。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9:00—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莒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按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莒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莒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莒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分学段分学科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选岗,选岗结束后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的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提出辞职或调出县外等事宜。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620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