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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工作力量,提升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岗位及用工方式
1.招聘数量:计划招聘45人。
2.招聘岗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岗位见附件。
3.用工方式:由临沂沂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人员招聘,派遣到临沂沂河新区城市社区(小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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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相关证书)。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
2.曾被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
3.正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的;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8.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按最高分5分加分。(报名时上传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不再单独进行线下审核)。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发布简章
通过临沂沂河新区官网(http://www.leda.gov.cn/)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9月2日9:00—9月8日16:00。
3.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登录临沂沂河新区官网(http://www.leda.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及查询时间内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4年9月9日16:00后,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招聘计划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5.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及查询时间:9月2日11:00—9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6.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9月2日11:00-9月1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9月10日16:00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须点击“减免费用申请”窗口,按要求提交材料,通过后系统显示为“申请审核通过”,未过审核人员请于9月10日16:00前进行网上缴费。
(二)笔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报考人员须于9月19日9:00—9月21日9: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4年沂河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024年沂河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和《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按照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