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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直属学校第一批青年人才招聘80人笔试报名入口

2023-11-16 09:11:55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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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直属学校第一批青年人才招聘简章(80人)进入笔试阶段,为了方便大家报名,烟台中公教育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度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直属学校第一批青年人才招聘80人笔试报名入口

2024年度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直属学校第一批青年人才招聘简章(80人)报名入口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9:00-11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2:00-11月19日11: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入口: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网站公示公告栏/col/col33548/index.html。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教育分局联系,咨询电话可在简章结尾处查询。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须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2023年11月18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资格初审:教育分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并留存通过网上审核人员的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报名期间向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教育分局。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11:30。

审核地点:烟台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D座16楼会议室(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82号)。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或解约函,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五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5)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

(6)国家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第十一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需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提交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次日10:00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弃权。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审核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加入指定QQ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群内发布。

(三)考试。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现场资格审查后公布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网站。

2.有关要求: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中,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多不超过30人(招聘计划10人以上的岗位最多不超过50人),最后一名并列除外;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予递补。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等内容。

①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②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以岗位为单位,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本人放弃签约的,在考察范围内顺延至下一位递补。签约时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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